其三,殖民主义的侵略行径往往通过贿买内奸使其阴谋得逞。如明嘉靖十四年(1535),葡萄牙殖民主义者买通明指挥黄庆,将原设在广州后移到电白的市舶司移至嫁境(澳门),阴谋占据该地。后又买通明海道副使汪柏,佯言商船遭遇风暴,请求准其在澳门居住,晾晒货物,骗取停舶权。此后葡萄牙人便在澳门私自扩大居住区,“高栋飞薨,栉比相望”,逐渐占据该地。明政府虽照常派官吏管理,征收地租、税金,然而有些官员并不负责,“畏惧莫敢诘,甚有利其宝货,佯禁而阴许之者”。荷兰人侵占我澎湖,便是在海澄人李锦及奸商潘秀、郭震等人的帮助策划与引导之下实现的。康熙皇帝对于《明史》历史经验的记取,构成他制定新的禁海政策的历史渊源。
当然,更重要的是现实存在的威胁。康熙五十五年(1716)十月二十五日,康熙皇帝在畅春园内澹宁居听政完毕,召大学士、学士、九卿、科道近前,对他们说:“现今海防为要。前(江苏巡抚)张伯行曾奏,内地之来下海者甚多,朕疑此米贩往何处,留心察访。至船上水手,亦细加访问。海外有吕宋(菲律宾吕宋岛)、噶罗巴(今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两处地方。噶罗巴乃红毛国(荷兰)泊船之所,吕宋乃西洋(西班牙)泊船之所,彼处藏匿盗贼甚多。内地之民希图获利,往往船上载米带去,并卖船而回,甚至有留在彼处之人”。粮食、船只、人员外流严重。二十六日,康熙皇帝又对大学士、九卿等又谈到海防问题,其中说他南巡过苏州时,访问船厂,得知:“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其余悉卖在海外,赍银而归。”康熙年间,英国商人也来到东方,既想贸易,又不肯交税,经常纠集他国商人无理取闹。所以,广东碣石总兵陈昂奏疏说,“粤东红毛有英圭黎(英吉利)诸国,最为奸宄”。根据西方殖民者过去和现实表现,康熙皇帝预言“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因而要求臣下“务须安不忘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