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说,在阶级社会中,少数人的发展是以剥夺众多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时间、自由时间为基础的,少数人的发展是以多数人的不发展或片面发展为代价的。这种自由时间创造与占有上的分离,在资本主义社会达到了极端程度。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工人的剩余劳动生产出剩余劳动时间、自由时间。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自由时间却为不劳动阶级所占有和支配。“在资本方面表现为剩余价值的东西,正好在工人方面表现为超过他作为工人的需要,即超过他维持生命力的直接需要而形成的剩余劳动。”[43]“剩余产品把时间游离出来,给不劳动阶级提供了发展其他能力的自由支配的时间。因此,在一方产生剩余劳动时间,同时在另一方产生自由时间。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对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44]
人类解放的实质和目标就是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而要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就必须使联合起来的个人占有和支配自由时间。“所有自由时间都是供自由发展的时间”,而人的自由发展就是“超出对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发展”。这种支撑自由发展、提供自由时间的自由的活动,不再是维持“单纯生存”、体现人的生存“自然的必然性”的自发的活动,而是人为了发展自身的能力、占有自己全面本质的自觉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