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这样组织军队,有一个基本的原理,就是利用大家的互相熟悉,“五人”是最基本的活动军事单位。《国语》中记载,他说要“祭祀同福,死丧同恤,祸灾共之”,他们是乡亲,互相熟悉,祭祀的时候共同祭祀鬼神,祈求福报。面对死丧,他们互相抚慰,有祸和灾都共同承担。这样一个基本的组织,就叫“三乡”。管子实际上就利用了这种人与人之间的血亲意识、乡里意识来组织军队。
那么这个“伍其鄙”又是什么呢?这就涉及乡和鄙的区别。二十一乡都是齐国的基本民众。“国”的范围就是一个土围子。在土围子里你得吃饭,得种地,得有工商业,还得用城邑保护这么一片地区。所以土围子外还有一个周边地区,这就是所谓的“乡”。但我们知道齐国它不可能光管一个临淄及周边地区,它还有泰山以北的广大地区,实际上这些地区往往都是“野人”居住的地方。他们也有城邑,也有统治者,但是整体被征服了,所以他们就被作为“鄙”进行管理。这就是“国野”制度。《国语》里边的《齐语》记载说:“三十家为一邑。”邑设有司,就是设一个官员。十邑为卒,十邑,就是300家,每家出一个人。注意,出一个人不一定是上战场打仗,可能是做后勤、做运输等。十邑就是一个卒,卒有卒帅;十卒构成一个乡,然后乡有乡帅。这样的话,他把“鄙”也组织起来,这个鄙叫五属大夫。这就是“三其乡五其鄙”,这就是“作内政而寄军令”。这种行政区域的划分,蕴含着一种军事精神。所以为什么齐国率先称霸?这跟管子用军事精神管理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