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登斯非常重视工作在人的生命世界中的价值和在现代性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吉登斯把工作看成劳动,看成人的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的主要形式,其目的是满足人类的需要,包括人类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在《社会学》一书中,吉登斯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他将工作分为有酬工作与无酬工作。有酬工作仍然是个人获得维持一个多样性生活所必须的资源的主要方式。工作及其变化会影响个人和家庭生活。
吉登斯指出,“进入整个劳动力行列,而不仅仅是狭义的工作(job),对于消除非自愿性排斥来说,显然是非常重要的。劳动(work)可以带来多方面的好处:它为个人创造了收入,赋予个人一种稳定感和生活中的方向感,并为整个社会创造了财富。但是,包容性这一概念的涉及面必须超越于劳动之外。这不仅是因为:许多人在自己的一生中的某段时间不能进入劳动力行列,而且还因为,一个完全受劳动伦理支配的社会必定是缺乏生活吸引力的。一个包容的社会必须为那些不能工作的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所需,同时还必须为人们提供多样性的生活目标”①。这里吉登斯是把社会的包容力与人的生活机会、生活选择的可能性进行了关联思考。这种社会包容,不仅是一种文化的,而且是一种社会的结构性机制固有的特征,应该说,吉登斯的这一认识有着积极的未来指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