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口语表达过程看,说话者所说的内容,一要适合身份,二要适应对象,三要适应语境。简而言之,得体就是说话得适当、妥帖、恰到好处,即适时、适情、适势、适机、适人,一切都适度、恰当。下面我们就上述三个方面的具体表现,简略分析一下说话得体的原则标准。
1.适合身份
人在说话时总是以一定的社会角色——特殊的身份、地位出现在交际对象面前,因此,一旦进入交谈,说话者的言行举止都会被交谈对象所评判,评判的第一标准就是是否得体。作为表达者,符合得体这条原则主要是把握准自己的身份、地位和文化修养所形成的形象和客观的要求。人们之所以对身着西装革履看起来风度翩翩却满口粗话、脏话的人不屑一顾,就是认为他缺少教养,言行举止与衣着所体现的身份不相吻合。有一年,某地举行修辞学年会,会长在开场白中这样说:“先让我这个老猴来耍一耍,然后你们中猴、小猴耍。我老猴肯定耍不过你们,不过总要带个头吧。”代表们听后觉得很有意思,都笑着鼓掌。这是因为,首先,会长既是与会者中的最高权威,又年近古稀,把自己比做老猴,把其他与会者比做中猴、小猴,不仅描绘出老中青三代共聚一堂、切磋砥砺的学术气氛,而且妙趣横生;其次,在修辞学的研讨会上,会长故意用这种修辞手法表示自谦,与主体身份、客观对象和具体场合都十分协调,因而可以取得好的效果。但如果换一个中年人即使是会长说出这样的话,如“我是个中猴,先让我来耍一耍,耍后请老猴和小猴耍”,就不得体了。因为听的人必定产生反感:把德高望重的老先生称作老猴是一种大不敬,按他的身份是不能这样打比方的。所以,在进行口语表达即开口说话之前,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社会角色,想一想“说哪些话”和“哪些话能说”的问题,从而形成良好的语言形象。